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言行,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廉洁从教,做“四有”好老师,根据《宿迁学院“西楚清风”大讲堂实施方案》的规定,举办第三期“西楚清风”大讲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校纪委主办,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承办,培训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具体形式由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自行确定。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三、时间地点
在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具体开展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自行确定。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三部分:
1.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等文件规定;
2. 学习高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3.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自行确定学习其他有关教师廉洁从教的相关规定。
五、培训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所在单位教职工全员参与,高质量完成本期大讲堂培训任务,确保廉洁从教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做好培训活动的宣传报道。
2.本次培训活动的背景布置统一使用“西楚清风大讲堂(第三期)”标识,具体由校纪委统一提供。培训内容第二部分由校纪委统一提供,第一和第三部分由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自行确定。
3.培训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培训总结,在9月26日前将培训方案、培训通知、活动照片、培训总结等材料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监督检查处(行政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b@squ.edu.cn。
4.请各二级学院党组织确定1名联络员并报送至监督检查处。培训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校纪委监督检查处联系。联系人:宋静,电话:84203001。
监督检查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