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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陈亮 编辑:樊亚萍 审核:杨学武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量: 信息来源:纪委办公室 字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不断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传达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底线意识。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有价礼品礼金;严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严禁值班执勤期间脱岗漏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要管好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职,主动协助党组织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将综合运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违规吃喝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影响恶劣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4202693 电子邮箱:jwb@s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