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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暨第四期“西楚清风”大讲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量: 信息来源:纪委办公室 字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廉洁文化,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环境,努力建设师生满意的廉洁宿院,校纪委研究决定开展以“清风廉韵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第十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暨第四期“西楚清风”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风廉韵 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2月中旬

三、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本次廉洁文化周活动通过廉政专项课题成果汇报、专题讲座、主题党日(团日)、“一院一品”廉洁主题展演等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套餐式”“体验式”的方式进行。

(一)廉洁教育主题党日(团日)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基层党支部(团支部)开展1次以“清风廉韵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党日(团日)活动

2.承办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3.活动对象:基层党支部(团支部)

4.活动时间:11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11月25日前将评选出的最佳“主题党日(团日)”报校纪委监督检查处。

(二)“清风”系列主题展演活动

1.活动内容与承办单位:

(1)“清风廉韵诗歌话廉”廉洁诗歌诵读,由经济管理学院承办

(2)“清风廉韵翰墨飘香”廉洁书画评展,由艺术与传媒学院承办

(3)“清风廉韵 笔墨铸魂”廉洁征文评比,由文理学院承办

(4)“清风廉韵音律悠扬”表演作品展演(朗诵除外),由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2.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3.活动时间:11月下旬-12月5日前

所有作品报送日期、报送地点和报送要求见附件。

(三)2023年第四期“西楚清风”大讲堂暨主题成果展示与表彰

1.活动内容:“以中医观念,诊贪腐之病”为主题的廉政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成果汇报;获奖作品展示;表彰获奖单位与个人

2.主办单位:监督检查处、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文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3.活动对象: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辅导员

4.活动时间:12月中旬

五、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精心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展评活动,报送作品数量总体要求如下:

1.征文类作品不少于5篇,机关党委、教辅党总支选送不少于2篇;

2.书画类作品不少于5件,其中艺术与传媒学院不少于30件,机关党委、教辅党总支不少于3件,所有基层党委(党总支部)选送书画作品数量上不封顶;

3.廉洁诗歌诵读展演作品1个;

4.“清风廉韵音律悠扬”表演作品1个,其中艺术与传媒学院选送不少于2个,表演形式不限(朗诵除外);

5.最佳“主题党日(团日)”项目1个。

六、其他事项

(一)经费保障

校纪委对承办本次“清风”系列活动承办权的单位给予2000元的经费支持。

(二)活动总结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12月10前报送第十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总结材料1份。

(三)奖项设置

校纪委会同“清风”系列活动承办学院共同组织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按作品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匾。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校纪委将此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纳入二级单位纪检工作年终考核,作为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活动,持续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审核标准。各二级党组织要对上报的作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选出优秀作品。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师生员工的原创作品,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行为,如有抄袭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