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宿迁学院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宿院委〔2021〕22号)文件精神,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近期校纪委将赴相关部门(单位)检查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7日
二、主要方式
校纪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赴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检查,采取单位汇报、查阅资料、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
三、方法步骤
(一)单位汇报。校纪委随机抽取4个机关(部门)和4个二级学院,听取被抽查单位相关负责人关于如何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情况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查阅被抽查单位(部门)关于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相关资料。
(三)书面通报。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情况,分析在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检查准备工作。
中共宿迁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