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推出学院2014年度纪检监察学会课题指南。申报者可参照选题指南所列出的研究领域,开展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申报具有研究价值和意义的课题。具体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选题指南
1.民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
2.民办高校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研究;
3.民办高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研究;
4.民办高校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5.校地合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研究;
6.民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
7.民办高校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研究;
8.民办高校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二、课题类别及经费资助
本年度纪检监察学会课题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重点项目资助金额0.4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0.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为我院正式聘任(含内聘、外聘)的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在研课题或项目者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课题申报和评审
申报人须填写《课题申报表》(下载地址: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交所在部门审核,并于4月28日前将申报表(纸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送交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报学校审批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五、课题管理与要求
获得批准立项的课题,院科技处将与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该课题须严格按照申报表中陈述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研究工作。纪检监察室将在课题研究的第一个年度末对在研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所有课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两年)结题验收,可申请提前结题。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未能达到课题申报表预期研究目标的,学院将追回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重点项目须主持人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一般项目须主持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
所有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等材料均应标注宿迁学院纪检监察学会课题项目号,未标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等材料不视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纪检监察室(行政楼208室), 联系人:王远恒,联系电话:84203001 ,电子邮箱:jjs@sqc.edu.cn
纪检监察室、科技处
2014年4月16日